2016年11月29日 星期二

[讀後小感]完美的一英里。首位突破4分鐘1英里的人類

究竟,4分鐘1英里(約1.6公里)是要跑多快?
well, 約略就是2" 30左右的均速吧。
先來換算一下速度,或許較容易理解,
也就是說,當你用間歇練跑中常見的96秒跑完400公尺操場(均速4"00)時,
人家只花60秒就跑完,然後已經休息了36秒鐘。

誰是百年來首位突破4分鐘1英里(約1.6公里)的人類?
是一位業餘運動員,生於1929年的英國人羅傑‧班尼斯特 (Roger Bannister),
人們普遍認為人類不可能在4分鐘內跑完一英哩時,1954年5月6日,英國醫學院學生羅傑班尼斯特率先以3分59秒4突破了這一障礙,當天的那場比賽,直到今天仍然被喻為「神奇的一英里」(miracle mile)。
你也許沒聽過他,
這是因為,他在打破當時這道人類極限後3個多月就退出體壇,
專心去當名懸壺濟世的醫生了。
(Roger Bannister, 引用自http://www.independent.co.uk/)
(Roger Bannister, 引用自http://www.thesundaytimes.co.uk/)

這是一本從1952年8月開展的競賽故事,
3名20出頭的年輕人,分別挑戰一個近百年都無法被突破的「4分鐘魔咒」,
他們是羅傑‧班尼斯特、約翰‧蘭迪(John Landy)以及魏斯‧桑提(Wes Santee)。
最後結果,有人成功,有人失敗,
但閱讀過程中,重要的早已不是誰挑戰成功,畢竟真人真事只要查查維基百科就能知曉,
而是在漫長的鍛鍊過程中,
彷彿與他們一同歷經,極度自律的刻苦練習,一次次與目標失之交臂後,砍掉重練的繼續面對,
只為了在一英里賽中減少一、兩秒,這不過就是彈一下手指和收銀機開關的時間。
而他們皆為業餘運動員,是醫學院學生,或一般大學生。
1950年代的田徑場上,
沒有PU跑道而是煤渣跑道,沒有壓縮褲、沒有運用高科技設計的極輕量跑鞋,
應該也還沒有各種提升體能表現的禁藥,
這樣還能跑出2" 30的均速,
究竟是如何辦到的?


(Roger Bannister and John Landy, 引用自http://www.hubcs.com/the-miracle-mile/)

雖然突破4分一英里的紀錄之後就像是開了閘門的洪水,一發不可收拾地一瀉千里,
但在我看來,班尼斯特對運動的態度,堪稱典範。
他不但是第一位跑進4分鐘的運動員,
一直以來皆是自行安排科學化的訓練課表,
還得同時進行在醫院實習,診察病患、研究個案、準備醫科考試的緊湊生活。
在一整天忙著巡視病房、讀書、寫報告,只剩午餐可以休息時,
他沒有選擇午休,而是利用這段空檔,
從醫院跑去搭地鐵,趕赴體育場,連伸展都沒空做,
善用短暫的35分鐘訓練,
然後洗澡、吃東西,回醫院繼續工作。
而這樣的長期睡眠不足狀態,一天訓練僅稍微超過1小時,
最後不但成功通過醫學考試,更在1954年大英帝國運動會中,
以快了0.8秒的成績,贏過蘭迪。
每小時的訓練、每場比賽、每次犧牲、對跑步的每滴熱愛,成就了最後一刻,這最後半圈。
看到這句話,不由自主地立刻找出當年的這段影片,
班尼斯特VS蘭迪,1954大英帝國運動會
當一字一句的對決始末、跑者側寫、賽道上的爭鋒相對,到最後的結局出爐,
換成真實場景,不過幾分鐘光景,
對馬拉松跑者來說,幾分鐘的差距已是相當值得努力的目標,
對要挑戰4分一英里的選手來說,
2秒聽起來或許不多,但對他們而言,卻像是嘗試衝破磚牆一般艱鉅。


對照起來,
動不動就為自己無法早起運動找滿找好理由,天氣太冷、工作太忙、睡眠不足,
為自己不願抓緊時間,中午前往體育館奔跑40分鐘也好的怠惰,
一點小雨就自我催眠說別跑了,免得感冒的突然懂得關心起自己,
真是羞愧萬分,
也難怪成績無法繼續往前進步............
如果嚷嚷就能煮出一桌好菜,我大概老早是名廚了!

班尼斯特謹守信條,認為跑步應該只是大生活的一小部分。但是要持續提升體能,同時顧及課業,他必須在每次訓練中有更多收穫,卻又不能增長時間,這表示必須不斷加強艱苦的跑道訓練。

受到這句話的鼓舞,
決定上班再怎麼用腦過度,還是要利用下班時間直衝跑步機,
就用滴落的汗水(噁)來證明我也有被本書激勵到啊。
畢竟,蘭迪也說過,
在任何一場賽跑,跑者都是絕對孤獨的,沒人幫得了跑者。......跑長跑時,光要跑到關鍵距離,就得非常努力思考。在一英里中,幾乎每一段都很重要,跑者絲毫不能鬆懈,絕對不能停止思考,幾乎隨時都可能被打敗。


認真跑步,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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