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時間裡的癡人》 A Visit from the Goon Squad Jennifer Egan
如果,只能用一句話形容這本書的話,我會說,
「這是一本我閱讀過最特別的書。」
炫亮的書皮,電吉他手的剪影,不論從哪個角度都提醒你這本書的亮眼。
正反兩面的書皮,各自寫上了A、B,象徵卡帶從A面到B面,
每個章節就像卡帶裡的一首歌,可以單獨存在,也可串連成一個完整的專輯。
這本書有13個章節,
每一篇的主角各異,有時某篇的主角卻成為另一篇的配角,或僅僅被提及。
每篇都使用不同的敘事手法,用第一人稱、第二人稱、第三人稱,或是用powerpoint (PPT)簡報檔來當作一個完整的章節。
有時候是心靈獨白,有時是報導體。
剛開始閱讀到第二章時,會著急著想要尋找曾在第一章出現過的人事物,
但繼續看下去後才發現,
第一章的女主角莎夏,
在第二章中僅出現一下子,
第二章的男主角班尼,
第三章卻只是該章女主角口中的一個角色…………
有幾章突然出現的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,會讓人不清楚主角到底是哪位,
但其實慢慢看下去,是可以了解故事的脈絡與邏輯所在,透過這個主角的眼、口,
述說對另外一個主角客觀或主觀的感受,
就像從多種不同角度的鏡子反射出來的他/她,讓你從片段的記憶或印象中,
拼湊出作者想要你知道這個人完整(或依舊是部分)的面貌。
照理說,這樣一本時間敘述跳躍、時空被打散
(時間從1970年直到2020年,911事件發生20年後),
這一段還在描寫事情的當下,下一行就馬上跳到30年後的未來去了、敘事手法不一,
很容易讓閱讀者有混亂、無法接續的困惑與煩躁。
但Jennifer Egan帶出的故事,卻不會造成閱讀的不悅,
反而當讀到前面出現的某人又在後頭的篇幅中再度被提及時,
還會翻閱前面的篇章,
溫習一下哪一頁中依稀記得,但卻被輕易忽略過曾經被交待的細節。
吳明益(東華大學華文系副教授)寫的推薦文中提到~~
令他珍重的還是這部對「時光」致意的作品哩,彷彿逼視陽光以致目盲的文字光華。
很喜歡吳明益講的一段話,這段話,得歷經一些人生,才能慢慢體會,
而現在的我,已經多多少少了解這段話的意涵~
這部書是我讀過描述『重逢』最好的小說之一。年紀漸長後,我發現人生裡如果排出最令人心震、心醉且心碎的十個詞彙,『重逢』很可能是其中之一。人生有各種形式的重逢,與物、與情人、與親人,無論兩段記憶間的空白有多久,『重逢』總是或顯或隱地打敗人生的韻腳。『重逢』總是搭配著『秘密的咻呼風聲』,那風聲正是時間暴徒的敲門聲。
若非常有閒情逸致的話,是很想把書中所有相關的主角用人際關係圖表呈現出來,
乍看之下,大家都過著自己的生活,
但透過作者的穿針引線,每個人跟每個人間都有綿密的關係與牽絆,
就算僅是短暫連結,也是會在未來,
在作者筆下重逢,或是重新省視人生,或在一個突然的當下,
掀起波濤,改變人生。
不否認因為先看到此本小說獲得「2011普立茲得獎作品」,而在閱讀前就先油然升起一股『一定是非常值得一讀的書!!』先入為主的印象,不過,的確,它也沒有令我失望。
此書除了「時間」這個開宗明義的重點外,串連起整部書的重要元素--「搖滾樂」,每個角色雖然斷斷續續地出現在眾多章節,但或多或少都與搖滾音樂圈有關,有唱片公司老闆、唱片公司的助理、樂團歌手、音樂製作人,若是對搖滾樂有興趣的人,閱讀起來一定是如魚得水,就我這個對西洋樂團一翹不通的門外漢來說,就少了那點吸收歷史知識的收穫,但的確會從中找幾首出現過的歌來聽聽~~~~
在時間的癡人過後,來點搖滾吧!!!!!!
LET’S ROCK N ROLL~~~~~~~~~
就來首Jimi Hendrix 表演的"Foxy Lady"吧!!! 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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